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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大学:科技人员成果收益省内转化不低于70%(科技日报 9月12日)
发布时间: 2016-09-23 09:46:00 来源:

  吉林大学:科技人员成果收益省内转化不低于70%

  [导读] 从日前召开的吉林大学科技创新大会上了解到,这所国内最大的大学对科技经费管理、科研项目管理、科研人事制度进行了改革。 

  中国科技网讯(记者张兆军)从日前召开的吉林大学科技创新大会上了解到,这所国内最大的大学对科技经费管理、科研项目管理、科研人事制度进行了改革。 

  在科技经费管理上,从9月1日开始,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,修改完善了差旅费、会议费管理办法,并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。比如:使用科研经费,55岁以上的二级教授出差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、高铁商务座;副教授也可以乘坐火车软席和高铁一等座;其他人员也可如实报销普通软卧车票;业务性会议的次数、天数、人数、开支范围和标准也不再受政府行政会议标准约束。 

  在科研项目管理上,提高了科技人员成果收益的分配比例。如在省外转让收益不低于50%奖励给课题组,省内转化不低于70%,经课题组、学院、学校共同商定后,收益的分配比例可以上不封顶。同时,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,原则上3年内可保留校内人事关系。

  在科研人事制度改革上,设立专职科研岗。在未来五年中,除了鼓励各单位使用科研经费,聘用人事代理的流动科研岗位人员外,还将设立500个以新的人事制度管理和考核、个人收入和职称职务晋升与科研实绩挂钩、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正式研究人员编制,主要用于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和一些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需要。每年由学校确定总名额数,通过中层单位申请、科技处核定,学校人事部门审批的方式确定各单位名额。专职科研编制人员采取3年动态考核的方式,可以不考核教学工作量,主要考核科研业绩,达到相应标准的可以评聘研究员系列和高级工程师系列,并保持人员不同岗位间的流动性。

 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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