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:
您好,2019年,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《“一主、六双”产业空间布局规划配套政策》(吉政办发〔2019〕25号),其中由省科技厅组织制定的《关于推进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发展规划实施的若干政策》中明确规定“对企业新获得新药证书(生产批件)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国家1―6类中成药、1―14类生物制品、1―2类化学药品(不包括原料药)和第三类医疗器械,根据类别一次性给予每个品种50―200万元奖补,每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对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或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(EDQM)注册认证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,一次性给予100―200万元奖补。”省科技厅将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中具体落实此项政策,请及时关注我厅发布的相关信息。